ICP经营许可证办理
 
代办ICP经营许可证
 

项 目 名 称

服 务 标 准

价格(人民币)

办理时间

ICP经营许可证及咨询
(仅限内蒙古自治区用户)

将您的材料报送初审单位及内蒙古自治区
通信管理局审核及材料整理

¥2,000 元/个

60个工作日

ICP经营许可证及咨询
(仅限内蒙古自治区用户)

将您的材料报送初审单位及内蒙古自治区
通信管理局审核及材料整理

¥3,000 元/个

30个工作日

ISP经营许可证及咨询
(仅限内蒙古自治区用户)

将您的材料报送初审单位及内蒙古自治区
通信管理局审核及材料整理

¥3,000 元/个

60个工作日

ISP经营许可证及咨询
(仅限内蒙古自治区用户)

将您的材料报送初审单位及内蒙古自治区
通信管理局审核及材料整理

¥4,000 元/个

30个工作日

非经营性网站ICP备案
(所有虚拟主机用户)

从即日起,虚拟主机用户可直接登陆会员
中心,在主机管理处进行ICP备案操作

免 费

详细说明

注:
1、ICP证仅限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的中资企业用户申请;非内蒙古自治区用户请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。
2、申办ICP证,需要签订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协议书。  
3、所有主机用户均必须办理ICP网站备案,否则将不能访问,免费备案方法
4、取证前均需要按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要求进行公示,以上费用均不包含公示费¥800元/个

  为方便用户尽快完成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, 荣立科技 为广大用户提供备案代办服务。您可以登陆会员中心提交网站ICP备案信息,由 荣立科技 统一为您办理备案手续。在备案信息提交完成后,等待各地通讯管理机构进行审核, 荣立科技 会在网站信息审核完成后,将网站电子证书转发给网站用户。

 

ICP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
 
 
ICP经营许可证办理其它相关内容


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。从而,ICP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,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,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。因此,办理ICP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。

 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内容节选:

 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;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
 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,未取得经营许可证,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关闭网站。违反本办法的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,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;拒不改正的,责令关闭网站。

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,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名词解释:
  互联网信息服务(ICP):是指通过互联网,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。

  经营性ICP: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、代制作网页、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、主机托管、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、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。

  BBS:即电子公告服务,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、电子白板、电子论坛、网络聊天室、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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